jiangmi 发表于 3 天前

咨询:宜宾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领取的问题。

咨询:宜宾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领取的问题。

尊敬的某女士:


您好!


正常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至少98天产假和90天生育假。(即188天)


生育津贴与产(生育)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计发中产(生育)假天数为产假+生育假,具体值为:剖宫产(难产)173天,顺产158天,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经向市医保局核实,生育假虽已按新政策执行增加30天,但计算生育津贴时,目前仍按原未增加的天数计算,后期是否会增加,需等待省医保局统一通知,未通知前按原政策执行。


感谢您的来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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