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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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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1: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的通知
宜三江办发〔2024〕12号
(本文为节选)
2.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支持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注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国家非限制性行业的,经自主申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
(1)创业补贴: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场地租金补贴:按每月最高1500元标准补贴不超过3年◇
◇3)创业担保贷款:最长3年期最高30万元贷款本金,财政贴息
50%;
(4)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优质项目等额配套奖励;
(5)领创人可参照新区主导产业企业E类、F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落户补贴。
咨询电话:0831-2108055
8.技能提升补助。在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工作的员工,新获得与自身从事职业相适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可一次性给予10000元、6000元、3000元补助;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的,每人可一次性给予8000元、6000元、3000元、2200元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按照高级工8000元/人、中级工65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涉及的同类型奖补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咨询电话:0831-8260131)
9.参赛荣誉奖励。鼓励新区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各类主导产业相关的技能大赛,对获得国家级及以上一类竞赛各赛项前三等次的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竞赛各赛项前三等次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二类竞赛各赛项前三等次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获得其他由省级行政单位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各赛项前三等次的选手,分别给予1.5万元、0.8万元、0.4万元奖励。涉及的同类型奖补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咨询电话:0831-8260131)
13.留才奖励。在宜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首次与新区主导产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后,给予个人2000 元一次性留才奖励。(咨询电话:0831-210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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