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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委人才领〔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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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1: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委人才领〔2023〕2号
(本文为节选)
(四)持续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对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执行省上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按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8000给予一次性补贴(已领取失业保险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的人员,不重复申领本政策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取证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能申领一次)。对新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企业员工,给予其所在的企业高级工5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特级技师3000元/人,首席技师5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每户企业当年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涉及的同类型奖补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咨询电话:0831-8260131)
(十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各项目、职业(工种)金、银、铜(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竞赛各项目、职业(工种)金、银、铜(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二类和市级一类竞赛各项目、职业(工种)金、银、铜(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二类竞赛各项目、职业(工种)金、银、铜(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6000元、3000元奖励。对培训、辅导参赛选手在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大赛中获得成绩的教练团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涉及的同类型奖补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咨询电话:0831-8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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